◎ 捕
〈动〉
(1) (形声。从手,甫声。捕的原始意义是追捕逃亡的奴隶。本义:捕捉,捉拿)
(2) 同本义 [catch;arrest]
捕,取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遣吏分曹逐捕诸灌氏支属?!逗菏椤す喾虼?/p>
吏无追甫之苦?!逗菏椤ず邮俅?/p>
变斗杀伤捕伍邻。——《急就篇》
至高邮,制府檄下,几以捕系死?!?文天祥《指南录·后序》
他郡国吏欲来捕亡人者,讼共禁弗予?!妒芳恰の馔蹂写?/p>
捕鼠不如狸狌?!蹲印で锼?/p>
捕影而视之?!吨荀滤憔?/p>
武陵人捕鱼为业。—— 晋· 陶渊明《桃花源记》
捕者既不至?!濉?梁启超《谭嗣同传》
而吾以捕蛇独存?!啤?柳宗元《捕蛇者说》
(3) 又如:捕鱼;捕快(旧时官府中专事捉拿强盗的差役);捕书(清代地方衙门掌管捕捉罪犯的书吏);捕生(捕捉野生动物)
(4) 追寻,搜寻 [seek]
而抄捕南海馆之报忽至。—— 清· 梁启超《谭嗣同传》
诏使孺卿逐捕。——《汉书·李广苏建传》
(5) 又如:捕援(索求推举)
◎ 捕
〈名〉
(1) 旧时衙门担任缉捕的差役 [policeman]。如:捕厅(称州、县官署的辅佐官,如县丞、典史、吏目等。多负责缉捕盗匪);捕头(巡捕的头目)
(2) 姓